2万元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征集
来源-80diy.com | 作者-佚名 | 发表时间-2008-10-13 15:41:45
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将于11月在桂林举行,为大力宣传该活动,营造良好的办节氛围,统一宣传形象,全面准确反映桂林旅游文化的内涵,提高桂林的知名度,让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在民众中留下深刻久远的印象,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
一、征集时间:10月1日—10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1、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应充分体现桂林旅游文化及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适用。
2、应征稿件采用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打印稿和手工稿均可,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三、应征须知
1、电脑制作样稿通过桂林旅游网(www.guilin.com.cn)征集专栏直接提交给网络管理员;打印稿、手工稿统一用A4规格纸张,送或邮寄至广西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桂林市旅游局信息咨询中心桂林旅游网编辑室,邮编541001,联系电话:0773—2825063,请注明“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
2、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3、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四、评选方式
由有关方面专家及组委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评选结果在桂林旅游网上公布。
五、奖励标准
获奖者1个:奖金20000元;
鼓励奖10个:奖金800元。
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组委会
(桂林市旅游局)
一、征集时间:10月1日—10月20日
二、征集要求
1、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应充分体现桂林旅游文化及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便于识别适用。
2、应征稿件采用彩色图稿,电脑制作样稿、打印稿和手工稿均可,并需附上详细的设计和创意说明。
三、应征须知
1、电脑制作样稿通过桂林旅游网(www.guilin.com.cn)征集专栏直接提交给网络管理员;打印稿、手工稿统一用A4规格纸张,送或邮寄至广西桂林市榕湖北路14号桂林市旅游局信息咨询中心桂林旅游网编辑室,邮编541001,联系电话:0773—2825063,请注明“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节标”。
2、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3、应征者请自留底稿,来稿恕不退还。
4、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5、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
四、评选方式
由有关方面专家及组委会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进行最终评选,评定奖励等次,评选结果在桂林旅游网上公布。
五、奖励标准
获奖者1个:奖金20000元;
鼓励奖10个:奖金800元。
2008·桂林山水文化旅游节组委会
(桂林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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