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盐县地处浙北富庶的杭嘉湖平原,东濒杭州湾。置县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因“海滨广斥,盐田相望”而得名,以“核电之城、鱼米之乡、丝绸之府、文化之邦、旅游之地”著称。
海盐山水清淑,人杰地灵。绵延的海岸线上,山、海、湖、岛、城和即将通车的杭州湾跨海大桥构成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湖山融海天下奇的国家AAAA级风景区南北湖、全国十大名园之一的绮园、被誉为“浙江第一阁”的千佛阁、古韵悠悠的海盐腔、威武阳刚的滚灯等富有地方文化特色,晋代文学家干宝、唐代诗人顾况、近代出版家张元济、现代漫画家张乐平、作家余华等一大批名人灿若星河。随着杭州湾跨海大桥、杭浦高速公路的建成通车,滨海新城海盐更将成为长三角“交通枢纽”,形成至沪、杭、苏、甬4大城市一小时黄金交通网络。
为更好地彰显海盐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广和经营城市品牌,弘扬“大气如海,淳朴似盐”的海盐精神,设立浙江省海盐县城市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向县内外征集海盐城市标志(城市Logo)设计方案。
征集办衷心欢迎和邀请有志于参与海盐城市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如决定作为应征人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可通过“中国海盐”政府门户网站(www.haiyan.gov.cn)下载征集函及后附文件(以下简称“征集文件”),欢迎来函、来电索要相关资料.
应征人应认真阅读征集文件,按照规定准备应征方案、签署相应法律文件,当面提交或者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至下述地址。征集活动时间于2008年1月30日开始,于2008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
提交(邮递)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中路118号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征集办)
邮政编码:314300
电子邮箱:haiyanlogo@163.com
咨询电话:0573-86110059
此致。
附件:
海盐城市标志应用的主要领域
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
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规则
浙江省海盐县城市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规则
一、目标要求
有着2230年悠久历史的海盐,环境优美,文化灿烂,经济繁荣,是一座富有海韵江南特色的杭州湾畔滨海新城。为更好地彰显海盐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广和经营城市品牌,弘扬“大气如海,淳朴似盐”的海盐精神,现通过向县内外定向征集、专家评审、市民投票等,产生海盐城市标志(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主办者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者为中共海盐县委、海盐县人民政府。主办者设立浙江省海盐县城市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集办”)具体负责城市标志设计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三、征集对象
3.1 县内外所有关心、支持海盐城市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凡应征作品的创作者,只需填写并签署《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海盐城市标志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的,均可成为本次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3.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8年1月30日开始,于2008年4月30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方案的要求
5.1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对于每一件应征作品,应征者应提交包括《海盐城市标志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5.2海盐城标应体现 “大气如海,淳朴似盐”海盐精神,有机选择融合山海湖岛桥城等海盐特有元素。
5.3 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应符合以下标准:
5.3.1历史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城标设计既要体现海盐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大气如海,淳朴似盐”的人文精神;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和时尚气息。
5.3.2地域特色与国际潮流相结合。城标设计既要体现海盐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同;又要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把握国际流行趋势,让中外游客都能理解和接受。
5.3.3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城标设计以抽象艺术的形式表现,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但又吸收海盐的现实形象,使人能够联想到海盐。
5.3.4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城标设计应从直观上可以感受到“大气如海、淳朴似盐”的美的韵律,感受到审美愉悦;又要方便应用,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
5.4《海盐城市标志设计稿》应包含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5.4.1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5.4.2城市标志设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5.4.3 在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尽可能体现海盐城市名称:“HAIYAN”(大写或小写)。
5.4.4城市标志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网格图)两种设计标准图稿,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5.4.5 城市标志的设计说明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城市标志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应征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写明城市标志的名称。
5.4.6 提交设计方案的同时请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绘制,标志设计尺寸:120mmX120mm,并在电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颜色。
5.4.7《海盐城市标志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5.4.8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可提交多件应征作品,并提交一份《报名表》,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
5.4.9应征的个人或机构应提交一份《承诺书》,由创作者亲笔签署(创作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5.5 应征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5.5.1 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六、应征办法
6.1 应征作品只能以挂号邮寄或当面交付的方式送达如下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镇枣园中路118号中共海盐县委宣传部(征集办)
邮政编码:314300
电子邮箱:haiyanlogo@163.com
咨询电话:0573-86110059;
6.3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七、提交作品的处理和作品的知识产权
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应征方案, 征集办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附件三《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八、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8.1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8.2 主办者拥有决定海盐城市标志的最终权利。
九、奖励
9.1对成为海盐城市标志的作品,奖励人民币3万元。
9.2对评选出的另外9件获得优秀设计奖的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9.3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纳税。
十、相关声明
10.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10.2 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海盐城市标志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成为海盐城市标志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10.3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10.4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浙江省海盐城市标志设计征集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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