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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征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节徽/吉祥物(正在载入中....)
来源-网络 | 作者-佚名 | 发表时间-2008-2-12 14:00:24

  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节徽、吉祥物设计有奖征稿活动公告 
 
  2008年10月,第六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将在上海宝山举行。第六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以“总结经验,标志个性,传承创新,提升品牌”为宗旨,显示群众性的办节原则,体现民间性的活动特色,增强开放性的组织优势,树立创新性的发展理念,努力打造国际闻名、国内知名和上海著名的国际民间艺术节。为了更好地传承民族文化、推动中外文化交流、扩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第六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将向社会公开征集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节徽、吉祥物。 
  一、征稿时间 
  2008年2月2日,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作为本次活动的主办单位通过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向社会各届公开征集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节徽、吉祥物。征集活动的截稿时间为2008年4月15日24时。 
  二、参选范围 
  本次有奖征稿,面向全社会,所有有志于从事设计工作的个人或组织。 
  凡提供参选作品的著作者,需填写并签署《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参选作品。 
  所有参选者不能在未经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参与选评的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三、参选作品要求 
  所征集的作品要求彰显“文化,让生活更和谐”的主题,包含“家门口的五洲风情,老百姓的艺术盛会”的办节理念。作品的设计应融合中国文化特色,作品的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能够使其具有故事性和人格化。体现国际性、经典性和艺术性,体现活泼、亲民的特性。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的普遍认同。 
  1. 作品设计稿应包含节徽或吉祥物整套设计创意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书面打印稿及电子稿),作品设计应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和其他现代科技的传播和再创作,并具备灵活性和商业开发价值。吉祥物、节徽应可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 
  2. 作品的绘制形象设计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种设计图稿,并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作品可以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情境、姿态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3. 吉祥物的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标注于吉祥物设计稿的适当位置。采用的名称应便于发音,便于记忆,且不易造成歧义。 
  4.为助于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参选者应将设计说明打印或正楷书写于A4规格的纸上,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设计说明的题目应标明吉祥物的名称。 
  5.对于每一参选作品,参选者应提交《设计稿》、《报名表》和《承诺书》 三份文件。《设计稿》中不应出现任何与创作者身份等相关的信息;每位参选者应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报名表》、《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参选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参选作品的著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著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6. 进入最后一轮评审的作品著作者或共同著作者的代表,需准备在评审会对吉祥物的设计理念和开发应用作现场演述和答辩。 
  7. 参选作品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1) 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即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从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也从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 
  2) 参选作品必须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侵权行为。 
  3) 吉祥物的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应符合中国法律以及中华民族公众道德观和良好风俗的要求。 
  四、参选方式 
  邮寄地址:上海市牡丹江路1760号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馆 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征稿办公室收 
  邮编:201900 
  咨询电话:0086-21-56788252 
  电子邮箱:artsflower@yahoo.com.cn(仅做联系,不做投稿用)。 
  本活动不向参选者收取任何费用。参选作品请邮寄或直接送达,恕不接受除实物邮寄和直接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参选作品。 
  有关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节徽、吉祥物征稿活动的信息;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介绍;《报名表》、《承诺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可访问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官方网站进行浏览或下载,网址为www.artsflower.org。 
  五、奖励 
  1、评选方式 
  征集活动截稿后,组委会通过初评选出艺术节节徽和吉祥物入围作品各六名,并公布于有关媒体。组委会将结合群众投票结果选出艺术节节徽和吉祥物优秀作品各三名,最后再由专家评审组甄选出本次艺术节节徽和吉祥物征集活动的最佳作品各一名。 
  2、奖励方式 
  最佳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及证书。 
  优秀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证书。 
  入围作品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证书。 
  应征作品所获奖励金额就高领取不重复,所涉及的税金和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最佳作品荣获者将被邀请参加第六届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的有关活动。 
  六、著作权利与其他声明 
  1.参选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入选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吉祥物设计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所有。 
  2.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有权对成为吉祥物设计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组委会优先考虑与吉祥物著作者进行合作开发、授权或许可等事项。 
  3.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4.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对包括本评选公告在内的评选活动的所有行为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评选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组委会或由组委会授权的机构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则或进行解释。 
  6.本评选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决争议的管辖地在上海市宝山区。 
  7.有关节徽、吉祥物征集活动的官方消息,将在上海宝山国际民间艺术节官方网站(www.artsflower.org)上及时公布,并以此为准。 
 
  下载:报名表及承诺书 http://www.artsflower.org/zjgg/承诺书及报名表.rar

  信息原址 http://www.artsflower.org/zjg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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