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0元 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细则
江西省政务信息网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规划实施、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网络平台、统一安全管理”的原则,由江西省信息中心承建的覆盖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的全省电子政务统一网络平台,是实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各部门与市、县党政机关的网络互联、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安全管理的“信息高速公路”。为进一步面向社会宣传推介江西省政务信息网,扩大政务信息网的影响和应用服务水平,按照“便民、利民”的宗旨,促进公众广泛参与江西省政务信息网的建设,现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并制定本细则。
一、征集对象
1、本次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活动(以下简称为“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所有具备徽标设计相关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咨询公司、广告公司等单位和相关人员(以下简称“设计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江西省信息中心有权对设计人的身份、资格及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审查。如发现设计人对其身份、资格和设计作品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资格。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
1、设计人需提交一套完整的徽标设计方案,配文字说明徽标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
2、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应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设计图稿;设计方案和图稿应分别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
3、来稿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400×400像素以上,要求高清晰,易分辨。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
三、征集作品的相关必备文件
1、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一份填写完整的《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设计人信息表》(见附件)。
2、设计人提交设计作品时,必须同时提交《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承诺函》(见附件)。设计人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承诺》。
3、入选作品设计人要求提交《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征集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以下简称“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见附件),并由设计人签署。设计人为个人或集体的,应由设计人本人或该集体所有成员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设计人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征集作品的提交
1、设计人提交的作品文件应符合本细则规定。江西省信息中心对作品文件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作品文件不予评审。
2、作品文件可以通过投稿专用电子信箱、挂号信邮寄、快递、直接送达等方式送到江西省信息中心。设计人应保留相关的原始邮寄凭据并及时查阅其作品文件是否被及时送达。江西省信息中心对作品文件能否及时送达,及在送达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不承担责任。
3、提交作品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07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日期为准,若使用纸质稿件,以邮戳或送至江西省信息中心的时间为准。
4、所有提交至江西省信息中心的设计作品均由设计人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5、直接送达方式提交的作品文件应密封并加盖设计人印章。
五、征集作品的评选标准
1、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以及未曾发表或使用过的作品,并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违者责任自负。
2、应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简洁明快、内涵丰富,够突出网络特征。
3、应征作品要求突出体现江西开明、开放、务实的形象,以及生态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风貌。
4、应征作品要求能够体现网络化、信息化及电子政务的理念。
5、应征作品必须深受大众的欢迎,同时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6、应征作品要求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用于各种尺寸、各种材料、各种领域以及各类活动环境布置的景观需要等。
7、应征作品要求创意原理连贯且令人信服。
六、征集作品的评选
1、江西省信息中心组织征集活动专家评审组对设计人提交的设计作品进行评审。
2、评审组成员的组成、数量或人员调整等由江西省信息中心决定。
3、评审组将评选出5件设计作品为入选作品,提交推荐报告,征集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网上投票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江西省人民政府审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入选作品的设计人。
4、最终获选的一件作品将通过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或举行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布。
七、征集作品的保密性
设计人在创作设计作品及向江西省信息中心提交上述设计作品的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密期限应自开始创作徽标设计方案之日起至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最终确定的徽标之日止。
八、入选徽标设计方案的著作权及使用
1、入选作品的设计人自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之日起,一次性、不可撤销地将其对设计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其对徽标设计方案一切图象的或立体的表现物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江西省信息中心。转让后将不再享有专有权,并无条件的放弃著作权。
2、最终获选的徽标设计方案将成为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未经江西省信息中心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
九、奖励办法
最终获选的江西省政务信息网徽标设计作品将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0元(税前),其他4件入选作品,每件作品一次性获得奖金人民币1000元(税前)。对没有入围作品的作者,江西省政务信息网主办单位感谢其积极参与,但不设物资奖励。
十、附则
1、本次征集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设计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费用,江西省信息中心对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不提供任何补贴。
3、如果提交的设计作品为集体创作,则该集体的每位成员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4、参加征集活动的所有设计人,均应无条件的接受本细则及附件在内的各项条款。
5、本细则由江西省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文件凡与本细则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为准。

视觉艺术交流社区: